剛拿到房地產權證,發現使用期限一欄沒有填寫時間。房子原來是拆遷房,是房主買別人的,後轉賣給我們的,沒有使用期限有什麼影響 房子永遠是你的,只不過房子下面的土地有權利期限,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你所擁有的是城市土地使用權。這個權利是房地產商首先從國家那裡獲得,而你再購買房地產商的房子後,房產商再將這個權利轉讓給你的。 城市土地使用期限是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住宅: 期滿後,非住宅:依法辦理。地上物的處理,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依法定。 而住宅用地則是在70年後自動續期。二手房一般比新房使用期限短,因為開發的早,其權利獲得的也早。70年的起算期是從房地產商從國家那裡獲得時起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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