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1996年從本市開發區管委會購買開發區地皮一塊,情況如下: 1、當時付款五萬元的購買面積是近700平米,但有近300平米回補公用,公用的性質為國道線,也就是現在的市政大道; 2、繳納相關費用,並獲取相關的建設用地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等(市建委及國土等部門手續齊全,證書上注明土地性質為劃撥,不知是否合理?),到現在為止,由於多種原因,未辦理房產證(並已停辦)。 3、自建門面帶住宅房一幢共四層,一樓數間為營業用房,已出租,並辦理相應的營業執照,二樓以上為住房。 由於本房產所處位置依山臨江,與老城區隔江相望(門口即為連接新老二城的過江大橋),在老城與新城之間,新城為市政府所在地,故該地極具商業價值。現市政府將拆遷本房所在區域,計劃修建招商引資項目--四星級酒店及高級別墅群。注:老城房價為3000元/平米,新區房價為2000元/平米,且新城房價隨著配套工程的開展,還在不斷上浮中。 請教各位朋友,本房產的拆遷補償問題 1、此住房的補償價格應該在多少范圍內?(據說是按人口還面積,超出部份補償差價。家中共有8人) 2、一樓的商用房是否應該按營業房補償價補償?約在多少?(一至四樓每層的建築面積為135平米。一樓房後留有250平米搞綠化,修成了花園) 3、此塊地皮的由於性質仍為劃撥,不知是否合理?(那時候不知道政策,交了那麼多錢卻還是個劃撥性質,等想轉成出讓的時候,已被政府凍結。)4、此塊地皮的補償價應為多少?或應該怎麼補償? 謝謝! 首先拆遷人會給你提供一套拆遷補償方案(當然是對拆遷方有利的)在你們當地應該有拆遷的案例.你去考察了解一下相關的處理方式..做個參考!! 本人認為;你應該學習一下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如果對方違法違規!!也好收集證據起訴!! 國務院305號令<<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物權法>><<民法通則>>(網上搜索..書店有售)!! 機會總是留給有准備的人!!願你能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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