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合同與房東無關,當事人當然不能是房東了。 當事人是轉租方和被轉租方 房東在這裡只是一個第三人,他們簽訂的合同需要房東認可才能生效,否則無效。
補充: 一般當事人是指與某種法律事實有直接關系的人。在這裡轉租方和受轉租方因為合同而發生關系,所以稱他們為當事人。 用這種稱呼是為了簡便
1、根據合同相對性原理,轉租合同的當事人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2、房屋轉租須經出租人同意。雙方在原租賃合同中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無須再征求出租人的意見,可以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轉租房屋;如果雙方在原租賃合同中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轉租房屋應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轉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
3、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6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如果你是將房子出租的人,你就是:轉租方(甲方): 租你房子的人就是:受轉租方(乙方):
你這個合同應該是跟房東沒關系。跟房東有關的是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有:1.出租方:2.承租方: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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