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我家本來有一套房是5年前一次性買的。前年貸款買了另外一套,預備以後父母住。是爸爸的公積金貸的貸款已還清。。最近我在昆明,想買一套小戶型自己住,。還是爸爸的名義貸款。
問題來了。。。 1。如果我要買套小戶型這算第幾次房貸?首付和利息怎麼算? 2。到底是以房子數量為主還是貸款次數為主? 3。以貸款人為准還是房產證名字為准? 4。我已成年,還算以家庭為單位嗎??? 求解~~~~~~~~~~~~~~ 您好,根據您的提問,回答如下: 1、根據最新的第二套房的認定標准——既認房又認貸:如果你以父親的名義購房,對於你的父親來說是第二套房,如果以你自己的名義也是第二套房。因為你父親是第二次貸款了,而你自己是第二套房了。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 2、既認房又認貸。房子數量與貸款次數是標准。 3、以家庭為單位: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4、不算,但因為你有房了,你父親有一貸款了,所以再購買房子均算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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