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岳父在2001年,把一套房子贈與了其中一個孫子,(房子已經公證了),但現在(2010年)老人後悔了(因孫子和他母親不孝敬老人,從不管老人的生活起居),想把房子要回來,但不知道用什麼方式要回來,也不知道能要回來嗎?如有知道的朋友,專業的朋友來幫我朋友出出主意! 在此先謝過~ 其實贈與和買賣的性質是一樣的! 就是不知道你朋友的岳父有沒有將其房屋過戶到他孫子的名下. 如果已經過戶.房屋已經屬於他孫子.與他贈與不贈與完全不相干. 如果還沒有過戶.拿著相關資料.找個律師.說家裡不贍養老人.可以拿回房子. 謝謝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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