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堂弟申請的經濟適用房已經下來(申請人是弟媳),並且已經確定房子,問題就是堂弟的公司突然出些事情,一時拿不出購房的資金。現在需要將房子轉讓給我,但是我沒有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目前他確定的房子馬上交房,需要交費現金。目前我所了解經濟適用房在五年內不允許買賣,如果我要購置他的房子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這樣的話就比較麻煩了,如果你沒有申請條件的話就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去做公證,錢是由你付的將來房子可以過戶的時候再過在你名下,要約定好過戶費用、轉讓給你的費用;當然雖然是親戚也是存在風險的!另一個就是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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