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辦法
申請時間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
提取程序
1.符合規定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2.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發給《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以後憑《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辦理提取手續。
3.原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上級主管部門托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並加具意見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且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關證明材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核手續。
先持購房發票,房產證到單位申請(沒房產證帶購房合同),單位會給你寫一份公積金申請單遞交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只要你的單位按時繳納都可以申請下來,沒有按時繳納的補足也沒事;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銀行開個戶,將帳號報上去,管理中心將公積金打入該賬戶,只能是100的整數倍。沒有時間限制,有的地方一年提一次,有的地方可以按月抵房貸單位經辦人在所屬歸集部門領取《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
格式如下: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
年月日儲蓄類型:儲蓄卡存折單位名稱及編號:開戶銀行:序號個人編號姓名身份證號碼個人儲蓄帳號支取人簽字經辦人應按不同開戶銀行、儲蓄卡、存折分別填寫該表。
首次采用儲蓄帳戶方式支取住房公積金時,支取人向單位經辦人提供在本行政區域內開立的個人儲蓄存折帳號(郵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銀行卡號,單位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儲蓄帳戶明細表》,支取人簽字後,連同支取資料交歸集部門經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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