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要交什麼錢? 土地使用性質分2種 1住宅使用 該類土地一般使用年限70年,房屋使用年限50年
2商業用地
該類土地使用年限50年,房屋使用年限40年
每種土地的使用年限與房屋使用年限的差值,暫時是個法律空白區,所謂物權法的出台,根本無法解決土地使用權限的真空狀態,況且並無實施細則,無法實現
社會上確實存在商用土地改為住宅用地的案例,但如果開發商不到國土部門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並交付補償金,政府部門也無法得知情況實施處罰。
依照您的情況,如果開發商更改了土地只用性質,使業主土地使用年限縮水,你可以試著到政府信訪部門或當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反映問題。 但估計解決可能性比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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