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及相關規定,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購買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內沒有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境外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一年以下的境外個人,不得購買商品房。港澳台地區居民和華僑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內限購一定面積的自住商品房。同時規定,符合規定的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須采取實名制,並持有效證明(境外機構應持我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設立駐境內機構的證明,境外個人應持其來境內工作、學習,經我方批准的證明,下同)到土地和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產權登記手續。房地產產權登記部門必須嚴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則辦理境外機構和個人的產權登記,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
目前不允許外國人辦理房產按揭。小銀行的不知道,大銀行是一定不行的。但部分駐華使節除外。
所以需要以下條件:
1、房款一次性付清,2、需要入境1年以上,3、買房目的是自用,4、經我方批准的來境內工作、學習的證明,5、需要提供護照,6、還需要做翻譯公證,7、向安全部門和公安部門登記審批等手續(一般由開發商代勞)。
除了上述的所有條件外,外國人在中國買房,所購買的項目必須經過市級國安部門審批,以及省級建設廳審批,並報建設部備案的具有外銷資格房屋。
所以購買選擇性很小。開發商基本不會為一個外國人而去辦理上述手續。畢竟上述手續要辦出來,除了人力物力外,還是“花費”比較高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