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9年買了一套20多萬元的房子(現值大概55萬左右),但房產證的戶名是我父親的,現我爸生了重病,為了預防我哥打我這套房子的主意,他想把房產證的名改成我的,但我一咨詢更名費用太高了,就公證費大概就要1萬多。朋友建議讓我爸寫一份遺囑並公證,房產證的名就不要改。但我不知道等我爸百年歸世後,如果只有遺囑,房產證沒更名的話,會不會對以後辦那些需要房產證才可以辦成的事有阻礙?不知大家有沒其它什麼好的建議? 你好,建議在辦理了贈與公證之後到當地房產部門辦理贈與交易過戶手續,贈予過戶一般費用是比較低的,在您父親身前完成過戶比較好,謝謝
及早過戶,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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