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來自朱德故裡儀隴的購房者,兩年前在儀隴縣金城鎮桂花苑購買一套商品房,產權證今天下來了。有三個問題想問問:1,我們這裡水上戶費用是2200元,電上戶費用是1100元,氣上戶費用是3200元。合計:6500元。這是物價局定價的。購房戶承擔從主管網以後的材料費和工時費。這可以理解,但開發商要額外收取1700元費用,請問是否合理?2,入住以後發現樓頂被開發商自己全部占用並使用,其它住戶無法上到樓頂。請問這樣合法嗎?有什麼具體的法律規定?3,開發商在入住時預收了一年物業管理費,僅請了一位老人清運垃圾,公共區域清潔全是業主自己打掃,也沒有物管方面合同,跟沒有物業管理公司。請問這樣合理嗎?如果您是這方面的專家,懇請您幫幫我!如果開發商侵犯了我的權利,我應該怎樣維權既方便又能維權?謝謝! 你所說的這些都是違規的呀.也不是不能解決,只是任重道遠,事情又復雜,沒到解決的時候,你們可能就己經心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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