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的房子馬上要折遷,房子最後要留給我,好多人告訴說等新房分到了直接把房產證寫我的名字,這樣到最後就不算贈予了,要留要賣都好辦。現在想問的問題是:關於我奶奶的房子要給我,想把新房的房產證直接寫我的名字,應該算是過戶嗎,這樣做可行嗎?這中間是個什麼程序呢?如果要辦理需不需要交稅,聽說要交兩份稅——我奶先過給我爸交一份稅,之後我爸再過給我再交一份稅,是這樣的嗎??這種情況最簡單的辦理方法是什麼呢??請高人給講講,謝謝!! 看你戶口在哪裡?如果也在爺爺的房子的戶口簿上,那麼做的時候可以直接加,如果沒戶口,那麼要你爺爺這個戶主寫一份放棄產權書,然後就好把你的名字寫上了,當然這在拆遷的時候就要在拆遷協議上全部寫好,否則後面要改難了,得等產證下來的後的五年後,還得花錢,以贈與的方式。我們家就是這麼操作的
你好,各地關於拆遷安置房辦理產權的方式是不同的,有的城市原產權人與拆遷安置房的產權人必須是同一人,因此建議你到當地拆遷辦咨詢一下具體政策再決定為好,謝謝 如果你的戶口在奶奶那兒就好辦了。 只要你已經到成年人的年齡,而且你奶奶放棄成為新房產的共有產權人資格證明,你就可以成為產權人。這要在動遷安置房簽合同的時候就要確定。 也就是說在辦理具體新房合同的時候就要寫你的名字。然後到房產交易所辦產權證的時候,按購安置房合同簽署名為准。
所以你所有的確認必須在簽合同時全部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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