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登記的房地產不受法律保護。許多人不重視產權登記,特別是居住祖屋的人。房地產未經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地產證》,會給以後的生活帶來麻煩,並且自己的權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護,例如: (1)未經登記的房地產不能轉讓。既使私下成交,也不能辦理產權交易過戶手續; (2)未經登記的房地產不能抵押; (3)未經登記的房地產,當權利人因房地產權與他人發生糾紛或遭到非法侵害時,因無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機關提交《房地產證》,有可能使自己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 (4)當權利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房地產進行抵押,未對他項權利進行登記。一旦抵押權人需要處分抵押物時,由於未經登記房地產他項權利,其優先受償權不受法律保護; (5)房地產及使用情況發生的變化不及時登記,一旦遇到拆遷時,當事人因缺乏依據就可能會得不到有關補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參考 http://51ajia.com/family_residence.asp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