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對方的房本上是夫妻倆的名字,但簽協議時只有妻字簽了名,把房本給到了我們手裡,到現在我們已經住了五年了,賣方一直不配合辦理過戶,請問這份協議有效嗎?謝謝 您好!
1、你當時是否知道這個房子的產權證上是為兩人名字?如當時你是清楚的,那麼此協議很可能是無效的。
2、但如果你有證據證明賣方夫妻雙方均是同意將這房子出賣給你的,那麼這個協議還是存在有效的可能性。
所以,你現在最重要的是去搜集證據證明簽訂買賣協議時,他們夫妻雙方均是知情的並且同意的。
如有問題,可以再與我聯系。
肯定不行的,要兩人簽才行。 你好,建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謝謝
詳情可咨詢房產百事通法律咨詢熱線(每周五上午9點—12點),謝謝! 房產證上幾個名字,就要幾個人簽名,然後一定要去公證
參考文獻: www.livnj.com 買房時你們簽訂的協議有無到公證處公證,若否這協議很難執行,按房地產證上的姓名1人或多人簽名壓指模才生效:你可能給人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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