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戶可以嗎? 另一方開具配偶的《死亡證明》和《被繼承人與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戶籍部門和街道委員會或村委會蓋章才有效) 帶《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和配偶的父母及兒子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繼承手續,配偶的父母和兒子要簽署《放棄房屋產權繼承權的棄權書》,由另一方繼承,由公證處公證《房屋產權繼承公證書》。 然後另一方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產權繼承公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繼承過戶手續即可。 公證費:按被繼承房屋價值的2%繳納。 房屋產權登記費: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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