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西欽州的,在一個學校做教師,一個同事要向農村信用社貸款三萬元,借期三年,要我做擔保人,我夠擔保資格,而我還沒有買房,三年之內如果我買房,但他的貸款還沒有還清,我還可得向銀行得到分期貸款嗎?他說這個房貸只和建設銀行有關,和農村信用社無關,是不是這麼回事?再有,他的工資差不多有三千五百吧,如果沒有我做擔保,他能不能貸得到錢?他有房子,但房產證沒有到手,如果我要查他到底有沒有房產證到哪裡查?如果三年後他不還錢的話,我能不能用他的房子做反擔保? 呵呵,這些問題也對得起懸賞的20分了。。。 第一個問題:如果你為同事在農村信用社貸款三萬元擔保,你再購買房產的時候他的貸款沒有結清,你是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只是銀行在查詢你的個人信用報告時,體現出為他人擔保三萬元,這三萬元貸款是你的或有負債,對你的償債能力有一定影響); 第二個問題:房貸不一定和建設銀行有關,具體要看你所購買的樓盤在哪個銀行簽約和准入,與農村信用社無關; 第三個問題:如果你沒有擔保,如果銀行同意免擔保的話,會根據借款人的收入和資產狀況核定償債能力,根據能力來確定貸款額度; 第四個問題: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房產部門查詢,公檢法也有權查詢; 第五個問題:如果三年後他不還錢,要看你們之間有沒有關於他的房產提供擔保的書面約定。 希望能夠解決你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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