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擁有產權的自住住房;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超出家庭月均工資收入的10%以上部分; 4、離休、退休的; 5、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 7、出境定居的;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 (1)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重大疾病按照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等規定進行認定,即當年南京市醫療保險結算管理中心累計為患者支付的醫療費已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進入大病醫療救助范疇; (3)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4)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職工符合1、2、3條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職工離休、退休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離、退休證,不能提供離、退休證的,應當提供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有效相關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明。 職工按國家有關規定延遲退休的,女職工年滿55周歲後、男職工年滿60周歲後,可持單位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其住房公積金帳戶內至少應當保留人民幣1元。 參考 http://51ajia.com/family_residenc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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