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但是在准備簽合同的時候中介拿出的合同是他們自己打印的三頁紙,不是房產管理局監制的那種正規《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中介說他們這個合同綜合了很多合同內容更好,但是他這個合同上面沒有合同編號也沒有房地產經紀代理合同專用章,請問這個合同可以簽嗎?會不會是無效的呀? 你可以看下中介的營業執照,打聽下口碑。我買房簽的也是中介自己的合同,中介蓋章,買賣雙方按手印,應該都不會出現大問題。現在的情況是,中介為了給買方避稅,在去國土局過戶的時候會重新簽國土房管局官方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來遞件。只要保證房子產權不存在其他問題,所有產權人都確認賣房,國土局那邊收件後就一切搞定了。 如果你不想避稅的話,也可以強調簽正規的《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這樣就很放心了,對於中介和賣方簽哪個都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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