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覺得有個新樓盤不錯,想再買套小戶型,但是我手上的錢不夠首付。不過我現在住的這套房子是我自己名下的,而且貸款已經還清。請問能這樣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嗎?就是我把現住的這套房子和准備買的這套房子(期房,還在建設中)都抵押給公積金管理中心,然後他們把房子的全款打給開發商,說白了就是把房子全款都貸給我,我再用收入慢慢還?我第一套房用的是商貸,已還清。公積金已經繳了6年,沒有做過貸款。第一套房的市值比准備買的第二套貴。而且准備買的是小戶型,滿足總價在公積金貸款最大額度之內(北京的好象是80w)。另外我不想用第一套做抵押消費貸款,然後付完首付再做公積金貸款。因為公積金的低利率很優勢,而且公積金貸款好象要求不能同時有其他貸款。請教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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