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子為我個人出資貸款買房,房產證已經拿到,購買的時候價值30萬元。 我想請問一下,現在我想給我的一個朋友加入房產證,並占有10%。
請問,我應該如何辦理,費用大概是多少?
朋友的名字加進來之後,他再購買房子是算第一套還是第二套?
另外:我朋友戶口不在這裡,最近國家出台,未在當地繳納滿一年的社保禁貸款購房時按第二套方法執行,他現在是通過人才中心掛靠繳納的,可以按第一套貸款麼?
如果按第二套方法執行,可那個房子畢竟是第一套,以後算是第一套還是第二套呢?
謝謝。 1、如果你將你朋友的名字加到產權證中,有兩種途徑:一是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然後通過公證書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登記變更。另一個是通過買賣合同方式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變更。 2、他名字加進來後,再購房就是第二套房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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