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賠償能具體點嗎????
非常感謝,你提到了宅正面,宅側面,能不能提供下背面的距離 謝謝???? 如果對冬至日日照達不到1小時的,應該屬於遮光。這樣的情況基本都可以獲得賠償。 如果是剛開始日照充足,而被遮擋但是依然日照達到1小時以上,而其他建築都符合審批的情況下,比較麻煩。也有不少獲得賠償的案例,但是不確定
答案補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修改本)》關於采光的規定,根據不同的氣候區劃以及城市大中小,在大寒日日照時間應至少大於2小時,在冬至日應至少大於1小時,老年人居住建築不應低於冬至日日照2小時的標准;根據上述設計規定關於住宅間距的規定,住宅正面間距,應按日照標准確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間距系數控制,也可根據不同方位間距折減系數換算,宅側面間距,應符合下列規定:(1)條式住宅,多層之間不宜小於6m;高層與各種層數住宅之間不宜小於13m;(2)高層塔式住宅、多層和中高層點式住宅與側面有窗的各種層數住宅之間應考慮視覺衛生因素,適當加大間距。同時,北京市和遼寧省的大連市、沈陽市,山西省的大同市,吉林省的長春市等有比較詳細的建築間距的規定。新建建築對你居住的建築造成的采光影響以及間距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應由司法機關認可的鑒定機構鑒定得出。
答案補充 因此,第一,若新建建築確實違反了相鄰采光等有關建築要求,對你居住造成損害的,你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損害之日起兩年內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第二,由於新建建築的出現確實造成你居住采光的不便以及采光時間的明顯減少,也對你造成了相鄰居住的損害,即使符合法定最低采光標准,你仍可要求對方對該采光損失進行適當補償;第三,若由於行政機關違法審批,造成新建建築有關影響相鄰采光及間距不符合法定標准,應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從你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答案補充 對這個問題,各個城市的規定據我所知好像不太相同。主要還是以日照的測量最為一個比較統一的依據。各個地方的賠償金額也很不相同,基本好像是一次性賠償的比較多。一般是很多居民一起提起訴訟,勝訴的可能性要大一些。而具體賠償的數額相對都不是很多,從幾千到幾萬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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