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房東突然打了個電話來跟我說,要漲房租,說是因為現在這一帶的房租都漲上去了,她覺得租得不劃算
,所以必須要漲房租,如果不同意漲租金,她就要解除合同。 這個房子是今年三月份租的,當時簽的合同是租金2000,合約兩年,押金交了4000。合同上也注明了這2000一個月的租是兩年內不變的。 更可恨的是她說只要她提前兩個月寄給我解除合同書,就可以不負什麼法律責任。下面我把合同上的條款附上來,
請牛人幫忙看看,我該享有哪些權益。 如果簽了合同也可以隨便變更,那我簽這份合同有什麼意義呢?現在租房的市場好,就要漲價,如果市場不好,我
是不是有權利要求降低租金呢,真是無理的要求! 租房合同是簽的正規房屋租賃合同。 條款內容: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4、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5、甲方已告之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
金的()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差
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將會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
的;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至使房屋損壞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5、乙方反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自各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月的。
十、違約責任 10-1該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將會之日起的七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交變更有
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之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
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發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
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應該是這樣,現在的房主漲價的很多,不過合同期內是不能隨意漲價的,不然就按合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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