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呼和浩特市西二環邊上的西華庭買了房子屬於經濟適用房是2009年11月買的當時是說2010年1月交房拖到現在說可以交鑰匙了但是要收3200的配套費另外1000元的裝修保證押金等裝修完檢查沒問題1000元可以退我覺得交了就不會退現在都7月了還要交330的物業費他們這邪惡是該交的嗎?我應該交這些費用嗎?去哪去查詢去哪去反映 謝謝大家加分 以下問題,購房者在買房、收房過程中會經常遇到,特別經常遇到此類的咨詢問題,把關鍵注意事項列出,提醒消費者予以重視,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買房相關稅費 (一)商品房買賣應繳以下稅費: 1、契稅 2、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 3、買賣合同印花稅 4、公共維修基金 5、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6、房屋所有權印花貼稅 7、權證工本費 (二)稅費問題 特別提示: 依據法律的規定和大部分購房合同的約定,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均不能作為開發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契稅 契稅是業主取得產權證時向國家交的稅。 繳納時間:契稅只能在過戶時交納 特別提示:除稅務機關,任何單位無權代收。 實施:業主入住時不需要向開發商交納契稅,等房屋可以辦理產權證之前自己到稅務局直接辦理。 2.公共維修基金 此項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稅率:房屋成交價的2%。 特別提示:任何開發商、物業公司都無權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該基金應該交給小區辦。如果您將大修基金交給開發商,您很可能無法要回。 3、面積測繪費 面積測繪費收取原則為“誰委托,誰付費”,購房合同已規定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面積測量數據的義務,故此費用應由開發商交納。 4、物業費 一年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和水電保證金 特別提示:普通小區交一年以下物業費並不違規。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收費項目和標准及收費辦法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公布。 5.產權代辦費 業主完全有權選擇自行辦理產權證,開發商無權強行向業主收取該筆費用。 最詳細的收房注意事項:你可以自己去看下,還有一些其它的問題。
http://bbs.fangtoo.com/viewthread.php?tid=10724& ;extra=page%3d3 特別提示: 1.由於樓盤整體建築未完成而根本無法驗收,未取得“三書一證一表”的樓房,買家可以不收樓。 2.出現上述法定退房條件時,購房人在以上情況之一出現時選擇退房,相關違約賠償責任由發展商承擔,如果開發商不同意退房,購房人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但是房屋確實出現了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開發商進行維修,因此造成損失的由開發商賠償。
五、特別建議: 可以考慮集體收房。買房過程中,常常會涉及到很多專業問題,只靠消費者個人的力量有時很難解決問題,在此,特別建議您可以考慮集體收房,人多力量大,結合專家的力量解決遇到的所有難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