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的消防車道在平時能否開放便民?還是非要有火災才開門?本來小區有很多的門,原本開放的東門是大家公認最方便的一個,而新竣工的小區正門位置較偏僻,居民出行不管是坐公交還是打車都不方便,物業公司更是在正門竣工後把其他門同時關閉了,說是消防車道,以後都不會開了,不安全。不知道物業的說法有沒法律依據?還是因為他們人手不夠看守不過來所致? 消防車道就是設計用於撲救火災時供消防車行駛、停靠的車道,平時是可以和市政道路、小區公路合用的,但不能用於停車、擺攤設點、違章搭建等。
正常的人行、車行都是允許的。消防部門沒有規定說消防車道必須專供消防車行駛。這樣設計未免太勞民傷財了。
物業不想開放,估計是想省事,少放幾個值班的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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