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與老公准備協議離婚,2004年初,在婚前我老公以個人名義按揭了一套三居室,現在正在月供中(按揭20年)。離婚協議將房子歸我,以下疑惑需要業界朋友詳細指點下我如何將房子改成我的名字?還有以下問題: 1、因為是按揭房,現在還沒有房產證。如果改成我的名字,之前老公是貸款人,而現在變成了我,那之前的貸款合同上的他的名字怎樣改?是我找銀行麼辦理還是由房產主管部門找銀行辦理? 2、該到那個主管部門或機構辦理名字變更,請告知詳細名稱。 3、需要哪些具體的證件。 4、請幫我算下過戶費大概有多少,是怎麼算的。 5、辦理過戶是離婚前辦理好還是離婚後辦理好,哪種方式省手續費。 6、是辦理過戶好還是當做贈與好。 我海南海口的。 嚴肅話題,非誠勿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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