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海澱一個租房用戶,從代理那裡整租一套兩室一廳房子,因為租價很高,租房時候和代理說要在廳裡打一隔斷,住一個朋友,代理說走的時候恢復原樣。打隔斷前,我電話通知過他們要打隔斷,代理說補簽一個條款寫明即可,做之前一直沒有補簽。昨晚他們來找我,說房東這幾天回到北京要來交物業費,而且店經理要來查看,看到隔斷是不行的,最後的解決方案是私下給600元幫我“扛幾天”。我擔心之後還會來拿這個事情詐我,我要求寫字據表示了結,代理不同意。 租房合同上寫“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按月租金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恢復原狀活賠償相應損失” 我的疑問是: 1如果我不在家,他們撬門入室檢查或是搬走我的東西,他們有這個權利嗎? 2我自己只加了兩面牆,打了隔斷,屬於主體結構嗎? 3如果保留隔斷間,他們會加房租,需要變更出租價格,代理說需要更換合同,這個要收費,收費是合理的嗎? 4如果房租加的很離譜,我不同意,自己再拆掉隔斷,還算是違約,要交違約金嗎?
謝謝大家、各位法律朋友、各位中介朋友,很著急,今天就來協商這個事情了。不太了解這個行業內部規則及潛規則,望各位出手幫忙想想解決方案。 1他們沒有有這個權利! 2打了隔斷,不屬於主體結構 3收費是不是合理不好說。 4如果房租加的很離譜,不算是違約,不要交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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