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有套房子是伯父買給他的,戶主是我老公的名字。他媽媽賭博輸了後做了本假的房產證,用我老公舊版的身份證,因為舊的身份證照片不怎麼清晰,他媽媽就隨便找了個人說是他兒子。然後讓這個人代簽字在當地房管局批下了一張證{具體是什麼證我也不清楚,據說要有這個證才可以辦抵押}。當地房管局批下這個證後, 他媽媽伙同這個人在當地的一個當鋪把房子抵押了。
我們該怎麼把房子拿回來???。當鋪有沒有權利把房子賣了??? 1.相信當事人也沒有見過婆婆做的假房產證吧?你怎麼知道是假的呢?如果是真的房產證,事情的結果就會截然相反。 2.舉例說明一下:如果婆婆拿到的是一張合法有效的老身份證件(因為你沒有及時銷毀上繳舊身份證件)找人冒名頂替,到房管局裡申報該房屋房產證遺失,申請補辦一個房產證的話,此房產證就是真的。樓主所說的什麼證,是不是就是補辦的房產證呢? 3.有了房產證書了,就可以做房屋抵押手續,從而就能到當鋪裡貸款。 4.你婆婆伙同他人實施詐騙,當鋪要鬧起來,倒霉的是你婆婆和那個假兒子。因為房產證是真的,當鋪是不知情者,在其合法利益不得損害的原則下,首先是你婆婆和假兒子得賠付貸款金額,其次你們也有責任,沒有及時銷毀舊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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