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家庭以及國土所的工作都有瑕疵。
1、你的責任:明確告知已經凍結,未批先建,違法在前。
2、國土所的責任:收到申請建房報告,不予受理應書面告知理由,一般凍結的時間不應超過一年。
沒有做到政府需要征地的地方,就沒事的。這個社會辦點事哪個不是靠關系、靠錢?
建議樓主找熟人,塞錢!
農村有的地方沒有房產證,只能登記手續。所以,直接向當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門了解理否辦理如何辦理。在建房前,一般應該先取得批建許可。帶土地證和准建證(鎮政府發的可以)到房管局辦理房產證。 如果還是解決不了,建議找熟人,呵呵,只能這樣咯。花點錢,得個安寧。 以上資料參考長沙樓盤網: http://cs.lou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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