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買一套房子,但是那套房子還在按揭,還有部分房貸沒還,我支付給他所有他已經支付的金額,我繼續供,到房貸清後房子過戶給我,並簽訂協議,請問這協議有效嗎?我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協議已公證行嗎 哪有你這樣買房的! 如果你想買的房還在按揭,可心讓專業房產擔保公司替你贖樓(就是用你的錢替賣方還完款或用擔保公司的錢替賣方還完款),費用一般為1%,這樣交易就可以啊!中間還有些手續..... 像你說的那樣買房,完全不切實際!等你還完款賣方跑了呢?或者說到時“你的”房子是買時當時市值的幾倍,賣方違約,一般也只需賠你20%違約金,你多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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