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可以。合同的簽訂應該是在甲乙雙方平等互利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的。合同的內容是訂立合同雙方的共同意願。所以,你對合同內容有異議可以直接向對方表明你的觀點,在征得對方同意後寫入合同中。 向這樣的問題無需調解,你租房子,他出租房給你,在沒有簽訂租房合同前,你就先交了租房的押金,說明你看上了這處的房子,他收了你的訂金說明他願意你租他的房子,你們雙方之間在房屋承租的根本問題上沒有分歧,有的只是,承租房屋合同的個別細則條款和個別約定,所以,你們雙方坐在一起,說明自己的想法,通過相互溝通,各讓一步,達成一致意見後寫入合同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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