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或所購房交易審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3、提取人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資料:
1、已領取《房屋所有權證》的,需提供:
①《房屋所有權證》;②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結婚證》;③提取人身份證;④經辦人需提供身份證。
2、尚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的,需提供:
①《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須經房地局備案,蓋“太原市房地局交易所合同備案專用章”)②首期付款收據或不動產稅務發票;③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結婚證》;④提取人身份證;⑤經辦人需提供身份證。
注: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
出境定居、調離本市、外地上學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所需條件、資料:
(一)條件:
1、提取人和所在單位的公積金按月足額繳納;2、戶口遷出本市距提取之日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二)資料:
1、出境定居,需提供:
①戶口遷出證明;②所在單位出具本職工工資停發證明;③提取人身份證;④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證。
2、調離本市,需提供:
①調入單位出具的商調函;②調出單位出具本職工工資停發證明;③提取人身份證;④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證。
3、外地上學(考取研究生等),需提供:
①錄取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②所在單位出具本職工工資停發證明;③提取人身份證;④受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證。
注:1、出國定居超過12個月的,出具代辦委托書委托他人辦理;國內調動超過12個月的,通過銀行辦理匯票;去外地上學超過12個月的,本人辦理;或出具代辦委托書委托他人辦理。
3、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紙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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