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的農村房子5年前賣給臨村一個人到現在沒過戶中間還牽扯一些經濟利益關系 一直沒解決掉當時賣給他只是寫了個協議(口頭答應假如鄰居的房子給的錢多就得補償我們差價因為他們一氣買走我們老家連在一起的9家但是肯定有先後所以我家就是頭幾家簽字賣的他和我們說9家都同意賣給他所以才簽字哪成想他是在忽悠我們還有2家沒答應最後那兩家的價格和我們整整差了10倍)我們土地使用證已經給對方拿走了但是房子沒有房產證沒有過戶土地上的名字還是我家的最近他們要開發建設老找我們要求解決希望我們給簽字過戶但就不答應我們的要求 我想問是假如我一直不給他簽字過戶他要是蓋上房子算是違章建築嗎 我應該怎麼去和對方說他們的不利條件是什麼 農村宅基地是不允許買賣的,首先你們買賣協議是不合法的,所以再怎麼弄也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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