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因稅收政策時效性產生,該項增加是由賣方支付。 如果買賣合同對稅款由誰支付沒有特殊約定的,按相關稅款被征收人的法律規定來說,應分別由買、賣雙方各自分別承擔,如契稅由買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營業稅有賣方承擔,相應的稅金上漲的風險也由相應的一方承擔。 買方:­1、契稅:成交價×3%;­­2、交易手續費:成交價×5‰;­3、買賣合同印花稅:成交價×0.5‰;­4、權證登記費:300元/套­5、圖紙費65元/套­6、權證印花稅:5元/套­7、抵押登記費:­a、成交價≤100萬元的,則繳納費用為:成交價×1‰;­b、成交價>100萬元的,則繳納費用為:(成交價-100萬元)×0.4‰+成交價×1‰;­­賣方:­1、營業稅及附加:(本手賣出合同價—上手買進合同價)×5.55%­2、土地增值稅:­­a、當增值額÷成本≤50%時,則土地增值稅=增值額×30%;­b、當50%<增值額÷成本≤100%時,則土地增值稅=增值額×40%—成本×5%;­c、當100%<增值額÷成本≤200%時,則土地增值稅=增值額×50%—成本×15%;­d、當增值額÷成本>200%時,則土地增值稅=增值額×60%—成本×35%;­3、個人所得稅:(本手賣出合同價-成本-土地增值稅)×20%;­4、買賣合同印花稅:成交價×0.5‰;­另:買賣雙方如有境外人士,則需進行買賣合同公證,費用由引發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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