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商提前交房是開發商的事情,你不超過合同約定的時間就一點問題都沒有。超過也不怕,看你現在住不住房子了,新物業法規定空置房物業費按9折收取,其實保護了物業的收費。你不去住,晚兩年收房都沒關系。
2、看你小區的物業怎麼樣了,收房要驗房,剛收房整改的人特別多,你不天天打電話催物業的,不會先給你整改好,所以靠後點整改人也輕松。
3、交房的時候正規一點的開發商和物業會分開收費,你可以先去開發商這裡把辦理房產證的錢交了,物業那邊你不用急著去交。而且大部分開發商都是收錢積極,辦事拖沓,不用擔心你房產證出來的晚的問題,看你的開發商怎麼樣了。
晚去一個月應該沒有問題,一般完全交房也有一個過程,大概也要一個月左右,沒有關系,放心好了。 晚拿房沒問題,別說1個月,2個月都行,但你也要考慮到開發商什麼時候辦理房產證?晚拿房可能會造成你晚辦理房產證的情況,因為開發商辦理房產證是一批一批的,如果沒趕上辦理,也就多等幾個月的事。 開發商未能按照合同的約定如期交房,實際上是一種違約行為,但開發商往往不願履行違約責任。4月10日某購房者在購房指南留言“高新某樓盤原定於07年12.31交房,結果開發商以種種理由推拖到如今也無法交房,最後開發商答應4月5日交房,在收房時發現,開發商末為此幢樓開立大修基金帳戶,而是讓把大修基金交於他們財務,大家不放心,部分人末收房,交完此費用的收房,拿到鑰匙發現房裡的地板沒有鋪,開發商說在10天之內鋪,並於5月份收取物業費,大家認為此房不具備收房條件,而開發商對於延期交房也不給予任何賠償,求救!”近年來由於西安房地產市場供不應求,銷售的大多是期房,所以開發商延期的現象也頻頻發生。出現延期交房許多開發商不願意承擔違約責任。他們采用的方法是:要麼強行運用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推卸責任,或不符合交房條件擅自交房,從而引發大量房屋糾紛,最後業主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其實也是解決問題的最有效的手段。遭遇延期交房時購房者究竟如何追究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規定,只有當一方當事人有重大違約行為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其返還所交的預售購房款和利息,並支付違約金。此外,如果辦理按揭,銀行就會將貸款打入開發商賬戶,這部分房款視為已付,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房屋總價值及合同相應條款進行賠償,這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筆者提醒大家,交房時,開發商應提供由有資質的測繪單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看其與合同有無出入。反之,就不具備接房條件,購房人可拒絕接收房屋,開發商則承擔延期交房責任。但業主領取鑰匙並不代表放棄自己對開發商追究延期交房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維權的前提應是合法,這樣才能更好地促進問題的解決。消費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一旦權益受到侵害,可到相關部門投訴。同時,筆者建議,為了避免出現延期交房糾紛,在購房時,最好選擇房地產業內人士或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項服務,簽署一份完善的購房合同是解除今後糾紛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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