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成功辦理貸款:
第一,沒有本人簽字的東西都是無效的,
第二,沒有公證過的代理人是不可以操作貸款的
第三,子女已經成年了,不再受監護人的監護了,也就不需要監護人來給成年子女做決定了!
總結:不可以不擔心,畢竟社會很復雜,很多情況都會發生;也不用太擔心,原因是拿走你東西的人你是知道並認識的人;
不用,誰貸款就有本人親自帶證件辦理。如果有些可以代辦的項目,有代理人帶身份證及貸款人的證件戶口本。且是同一戶籍上的人,能證明和貸款人關系。 這樣作是不合理的,你父母是個體,又是成年人,他們貸款當然要他們全部承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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