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說拆你這套房子,後面賠你的時候就按這個價格賠給你,賠錢就算錢,賠房子就到時後的房子價格來算,比如說你先在的房子是100平,估價3000/平那麼你現在的房子30萬,到時候賠給你的房子,你要選大一點的,比如120平,但是他建的房子是4000/平,那麼就是48萬,這中間差的18萬就是你要補交的.
你在簽字的時候就是認可他們評估的價格,但是如果你覺得這個價格低了,可以不簽字,他們就不能讓你們搬走,這就是所謂的釘子戶,不過,個人意見是認為價格合適就可以搬了,幫你蓋新房子,自己還省了很多心,蓋好了以後環境好很多,你住著也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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