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北京市單位給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否可以在別的城市用公積金貸快買房子? 異地購房可用公積金了
關於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意見中規定,只要由本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相關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就能辦理住房貸款,為更多到異地置業的市民提供了更大方便。同時規定在外地繳納公積金、具有本市戶籍的市民也可以在青申請公積金貸款。 據介紹,過去本市規定,市民如在青島以外的其他地區購買房子,不能使用個人的公積金申請貸款。而近日本市出台的有關公積金使用管理規定中,取消了這一限制。規定過去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到異地城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於購買異地房屋的,由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向繳存職工出具統一文本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市民可拿著相關證明申請貸款。 另外,對於一些在外地繳納公積金、具有本市戶籍的市民在青申請公積金貸款,也取消了限制。新規定指出,對於具有本市戶籍但不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需在青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於購買自住住房的,若符合規定的貸款條件,可憑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以及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申請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但購房首付款比例應在原規定比例基礎上增加十個百分點。其中,商品房貸款首付款比例根據不同要求分別為40%~60%,二手房貸款首付款比例分別為40%~80%。 記者還了解到,今後本市公積金繳存職工,如果原單位解散、破產,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注銷,或者原單位不按規定為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和轉移手續的,可由繳存職工調入單位或職工本人持相關證明到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申請辦理繳存職工賬戶轉移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
一、建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輔助帳簿,定期登記、核對帳簿,年末裝訂成冊,歸檔管理。 二、按月計提匯繳。工資崗位每月清理人員增減情況、工資變動情況,按文件規定的匯繳比率及繳納基數,計算每人公積金的繳交額,按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要求,填寫“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公積金補繳清冊”、“公積金匯繳清冊”。從職工每月工資中代扣部分和單位承擔部分一並轉入暫存款。住房公積金管理崗位復核每月應繳數,轉賬繳到廣漢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同時取回“公積金匯繳清單”。 三、辦理因人員調動、退休、死亡等原因的個人公積金領取手續(每月最多一次)。 (1)填寫“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2)收集辦理個人公積金領取所需的有關資料。 調動:個人申請、調動手續、身份證復印件、個人查詢卡。 退休:個人申請、退休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個人查詢卡。 死亡:個人申請、死亡證明、個人查詢卡。 (3)擬定單位領取證明,並進行備查登記,填寫“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4)辦理領取手續,將領取總額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轉入院直財務科賬上。賬務處理為借記“銀行存款”,貸記“代管款項---待領公積金”。 四、辦理個人支取手續。通知本人或其近親屬到財務處領取,審核領條,賬務處理為借記“代管款項---待領公積金”,貸記“現金”。 五、根據廣漢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個人利息清單,逐筆增加到職工公積金個人賬戶上。 六、定期與廣漢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核對余額,如有不符,立即查明原因並糾正。核對無誤後,雙方經辦人在核對表上簽字確認。 七、完成個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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