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准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准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 房改房上市的定義、類型及條件 1.房改房上市的定義:房改房上市是指依法出售、交換、出租的行為,包括抵押、贈與。 2.房改房上市的類型:房改房上市有5種類型: 1)出售, 2)交換, 3)出租, 4)抵押, 5)贈與。 3.房改房上市的條件 1)已取得房地產產權證。 2)出售、抵押、交換的,已按標准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 標准價:一般在1995年以前房改的,基本上是用標准價購買的,增值額的80%歸個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產權單位。 成本價:一般在1995年以後房改的,基本上是以成本價購買的,其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補成本價:在1995年以前已經按標准價房改的,在1995年以後,辦理了補成本價的手續,視為以成本價購買。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3)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的。 4)已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築面積價款的。———對於10層以上(含10層)的高層建築,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由產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20%向原產權單位購買。———對於10層以下的建築,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由產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10%向單位購買。 5)已按規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