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可以
你們可以先簽訂買賣合同,在合同上注明已付首付,待辦理萬過戶手續後補請余款,然後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如果還是存在懷疑可在辦理公證時再付首付,不過他收錢肯定要出示收據的,在他給你收據是起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在合同上標明白了就好,你的權益就有保證了,而且要在合同上標明如在付首付後,出賣人不予辦理過戶手續應怎樣處理
有這個先例,就看你能不能接受他的要求了,我的一個客戶在我手上買了一套二手房,房產證都沒有見到,她就給了賣方25萬了,賣方的證還要等一個月才下來,還要等一個月後才能過戶,但買方相信我們,就給錢了,賣的全部合同,和相關手續都在我們中介手裡的,我們就是他的保障,就看你找的二手房有保障沒有了
你只要是網簽了就沒問題了可以在網簽當天繳稅完直接過戶再把首付款給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