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合同上寫著套內建築面積是79.22,但我實際測量的使用面積卻只有65多,相差14,應該找開發商賠償嗎?相關法律法規是怎麼規定的? 這個問題我昨晚上回答了,但怎麼沒有出現啊!?
再答一遍吧:
首先,要明確的是,套內面積和使用面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套內面積是指這套房子從外牆起的投影面積,即包括了你房子中所有的牆體部分,當然也包括了過道、陽台等。 而使用面積是你測量的實際面積,即沒有包括牆體的部分。 顯然,兩者之間存在差異的。
另外,還有一個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是套內面積加上這幢房子的公共過道、電梯間等公攤面積後的面積,稱為建築面積。目前,多數地區是開發商是按建築面積售房。只有重慶等少數城市按套內面積售房。
各個標准的面積是否准確,或者說與合同是否相符。業主的測量不算數,開發商測量也不算數。對此有異議時,可請當地國土房管部門的測量機構來測量,他們測量後出據的面積數據才有法律效力。
如果少於合同了,據此,你才有理由找開發商賠償。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請你參見我的資料: http://blog.sina.com.cn/designtianlong 套內使用面積,加上你房間內部的隔牆所占面積,以及外牆厚度一半所形成的面積才是套內建築面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