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本有兩處承租房是我爺留下的。一處由我和我奶居住戶籍也在此,之後我的兒子戶籍也落在這,並也一直在此居住,現我奶已去世。但是其房證是我爸的名,由他往單位交房費,因我媽爸已離婚,我爸又已再婚,並在另一處房子居住戶籍也在那。但現在我爸和他現在的妻子,不讓我在我住的這個房子居住。我想問問,我爸有權攆我走嗎?我可不可以,以戶籍居住承租人優先購買權,賣下此房那? ??????????享有不受他人侵害的居住權,鄰居未經審批擅自在你居所門前搭建臨時建築對你構成影響,你可以到城建規劃局投訴他,或到法院起訴要求他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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