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拿出多少資金來建造廉租房 9000億
9000億能否改寫住房供應格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骥2008年11月12日表示,今後三年內要新增200萬套廉租房、400萬套經濟適用房,並完成100多萬戶林業、農墾和礦區的棚戶區改造工程,總投資將達到9000億元,平均每年3000億元。 可以說,保障性住房數量的增加,是對1998年房改政策未能實現的思路進行糾偏。1998年政府啟動住房改革之時,就有建設保障性住房的規劃,即“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按照當時政策鎖定的高收入家庭總數不及20%,城市80%以上的家庭應該是由政府向他們供應經濟適用房,而不是開發商搞的商品房。然而多年來一直沒有被真正重視起來。 現在的現實是,廉租房的資金主要來自於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房屋建成後交給地方的廉租房管理部門管理。政府想提供盡可能多的廉租房,但這又需要有大量的投資,那麼如何解決這種矛盾呢? 中投顧問認為,此次中央9000億元大力支持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為政府缺少資金解決了問題。增加廉租房供應,使大部分低收入者有房可租,可有效降低市場上對住房的需求。由於房地產價格受供求關系影響較大,可以說廉租房制度或多或少起到了穩定房價的作用。 9000億的保障性住房中,產品各不相同,對市場的沖擊也不相同。9000億的保障性住房中,按照目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分類,進入銷售市場的僅有400萬套經濟適用房,對商品房房價能產生一些影響。其他的廉租房及林業、農墾和礦區的棚戶區改造工程,短期內不會出現與商品房爭奪客源的局面,不會影響城市的房價。 中投顧問認為,購買保障性住房的人群在一定程度上並不是商品房人群的分化,並沒有削減商品房的購買群體。9000億元的保障性住房計劃僅僅滿足了我國3%人口的住房需求。 中投顧問認為,由此可以得到一個結論:9000億保障廉價房的措施是政府的一個關注民生的工程,其不但不會給目前房地產市場,尤其是商品房市場產生沖擊,還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起到穩定房價的作用。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我國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廣較好的上海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認定標准由人均居住面積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認定標准再一次上調到7平方米以下,同時把人均居住面積低於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於570元的老勞模和重點優撫對象也納入了廉租住房的解決范圍。當今世界,住房難題幾乎困擾著所有國家的平民百姓。即使在發達國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單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實現的。但在這些國家,政府對這個重要的民生環節,已經總結出了豐富的經驗及政策。中國建設部明確要求,全國所有市縣在2008年年底前必須建立“廉租房”制度。 廉租房的福利性特點,決定了其與一般商品房的開發與運作有著明顯的不同。然而也正是由於這些特點的存在,廉租房的開發與運作面臨新的困難。廉租房一直是中國房地產市場中重要的住房制度之一,雖然建立時間不短,但是因為種種因素的制約發展程度有限,成為當前房地產市場結構性失衡的關健問題之一。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國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種概念。我國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來源主要是騰退的舊公房等。 廉租房是國家和當地政府為了解決城市中低經濟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會公共福利和住房社會保障性質。 廉租房一般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資建好後,低租金給住房困難戶,二是由政府發放租金補貼給住房困難戶,由他們租賃社會房屋居住。 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給對象,符合廉租房供給條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請,並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核實批准後,方能購、租、補。廉租房無繼承權。 房地產問題,有人說是房價問題,有人說是地價問題,有人說是房開問題,其實都有問題,高地價推動房開高成本,高成本推動高房價,高房價又反過來拍出更高的地價。要想解決問題,從哪個問題出手都是對的,最好是從三個方面一起出手。 1、高地價;地價是不能用行政方式來定的,中國很大,不同地區差別很大,憑一到命令或幾道命令或文件是解決不掉問題的;需要做的是優化商品房用地的配置。很多開發商忙著拿地,拿得都燙手了,但卻多年不見開發;這邊又出現嚴重地慌,還要拿18億畝土地來賭博,這顯然是監督的缺失。誰來管理閒置土地,該怎麼管理閒置土地。誰來管理是有政府決定,我們不用去討論。怎麼管理倒是可以說一說。賣出去錯的不會多,拍出越高越好,政府的收入才最大化。賣出去以後是需要大管理的。我們國家不是沒有法規,而是法規得不到落實,或落實的不到位。賣出去後要管,要嚴管。三年內要開工,多第一年罰20%,多第二年罰40%,再超出就應該沒收。重新出來拍賣,由新的開發商來開發;這樣以來,開發商開發速度加快了,罰款收入也增多了,因為基數越大之後的違規罰款就越多的緣故,地價拍賣也會更趨於理性。反過來對開發商控制成本也是有好處的。房價也會應成本的降低而降低。 2、高房價;房價的快速上漲有兩個主要原因;一、房子的總成本上升推動房價上漲;二、房子投資無有效控制使房產投資趨於低風險高回報的畸形領域,從而推動房價大步向前;對房產投資的有效控制,無非是用稅收來解決。政府在房產交易過程中已經放了稅收門檻,提高稅收一方面可以控制房產交易,另一方面又會遇到減少交易帶來稅收減少的風險,所以處處做不到位;又想調控房產投資又不減少收入那是幾乎不可能的。所以我們如果把稅收的門檻移到所有權上,那就好辦了,也很穩定。也就是說,政府對房產的所有權進行納稅,不管交易不交易,只要你名下有,每年都要納,也就是說,一個城市的房子越多,政府的這項穩定收入就越多。為了照顧低收入群體,我們可以對稅收劃分一個層次,讓每個人名下可以擁有一定面積的免稅房產(包括為成年人)。超過部分按不同面積單位階梯收稅。同時每個人名下的免稅面積是可以累計的,這樣可以讓每個家庭合理安排每人名下的面積,合理避稅。比如元規定人均免稅面積50平米,超過10平米內納5元/平米/月,超過20平米內納10元/平米/月等,我家三口,我有170平方米,那我可以把175分配給三個人名下,分別是59,59,57,而不是都放在我一個人名下,這樣三人都在10平米超出范圍內了。這樣的稅收是比較健康合理了。地方政府有了這樣的稅收項目,就不用靠出售土地,推動房地產越來越畸形發展來增加地方收入了。只要有房子建,房子建設超出本城市人口最基本需求的部分,政府就永遠有一份穩定而巨大的收入。有了這樣的稅收,投機房產就會有更多的風險,房價自然就要下來。另外房地產的熱錢流出來,就會進入其他投資領域,還能解決其他領域的資金短缺。 3、房開企業;房開企業其實也是個冤枉的單位。我們知道做房開和做其他企業是不一樣的,他必須和很多政府部門打交道,在中國快速發展的過程中,會出現很多腐敗分子,他們就會有意或無意的綁架房開企業。這個現象幾乎在所有房開都有,也是不可避免的,也不是一天兩天能解決的問題。對房開,要做的我看就是把它當作一般企業來對待,用征收稅的多少來調節房地產利潤的多少,從而起到政府對房地產調控的意願。不要怕利潤少了房開會死了,如果你需要,只要降低稅收,利潤來了,有錢的企業都可以來做房開。 總之,這樣去做,事情是一定會做好的,只是要看我們什麼時候回去做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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