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與約克大學簽合同向學生提供租房 老師的說法過於牽強,甚至聳人聽聞,至少你被老師忽悠了。 應屆畢業生三方協議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解決畢業生的就業問題,而在學生畢業前與有人員需求的企業簽訂的用人意向,三方協議書一經簽訂,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都必須遵守,否則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表現為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3000-5000元不等)。 三方協議始自簽訂時,終於報到後簽訂勞動合同時。 既然你已經到協議單位報到,且按照單位和你簽2年合同的要求,簽訂了勞動合同並開始工作。那麼,當你發現你對在該公司所從事的工作並不熟悉,只想湊付一年,那麼,只要你與單位的關系中,並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規定的接受過專項培訓資金或簽訂過保密協議(即競業禁止),那麼,你完全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三十天屆滿,無論單位是否同意,你與單位的勞動關系即告結束,而無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1、三方協議本意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學習的利益,但是現在很多事情都在變質,被不好的企業和學校賺外快鑽空。只能三四後簽,最好詳細了解企業情況,否則將來毀約要叫違約金。 2、你現所在的小公司在協議裡沒有注明合同期間內違約要收到什麼制約,那你在期間是可以離職的,在正式員工合同期間,你需要提前申請離職,交接完工作再走,否則企業有理追究你。 按新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可以先簽合同,但是如果你要提前解除合同,同志就可以,不需要承擔什麼違約金,即使有約定也是違法的,不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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