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百科 | 烹飪美食 | 家居裝修 | 購房置業 | 婚嫁 | 家電 | 寵物 | 育兒 | 購物|
您現在的位置: 大眾科普 >> 生活 >> 兒子房屋侵權,上訴能贏嗎?正文

兒子房屋侵權,上訴能贏嗎?

 推 薦 文 章
更新時間:2022-05-18
房子賣了,父母知道,產權人是父親,但兒子在合同上簽字,過三個月父母想要追回已賣房屋!如果上訴能贏嗎?
 
民法通則第六十六條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
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
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
表示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
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
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兒子賣房,父母知道,應當視為其同意,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有效,父母無權追回所買房屋。如果一審敗訴的,二審應當維持。

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父母知道的,可以推翻。
 

買房子問題 
版權所有 © 大眾科普網(www.g06.net) 免責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