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房變成產權需辦什麼樣的手續?需交多少錢? 回答:使用權房一般都是在劃撥的國有土地上所建,多為房改房。使用權房不是完全產權房,購買使用權房產必須查明: 原單位是否允許轉賣;確認標准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是否已經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大部分公房進行房改時原單位都保留優先回購權,因此要確認原單位是否同意出讓;一般說來,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要原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注意產權證上的房主與賣房是否是同一人;搞清楚是成本價房還是標准價房或者是經濟適用住房;產權證所確認的面積與實際面積是否有不符之處;一定要驗看產權證的正本,而且要到房管局查詢問此產權證的真實性;確認產權的完整性,有沒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 要把使用權房變成產權房在原產權單位同意後,主要是需要補足土地出讓金,首先將土地變性。 補交土地出讓金情況比較復雜,主要應依據以下幾點: 房屋的使用壽命還剩多少年; 房產所處地段是幾類,因為地段不同差價很大; 使用權房的性質,住宅用房與商業用房同地段的土地價差也很大。 一般來說,補交土地出讓金情況,所在地段的即時地價越高,所要補交的土地出讓金就可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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