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好朋友想賣自己的房子,我打算想買,但是沒有經過中介公司,其中必須要辦理的手續都有哪些?房款要一次付清,手裡沒有那麼多現錢,可不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希望明白房屋買賣的朋友們幫個忙,謝謝! 一、可以直接和原房主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在簽訂合同之前,需要確認原房主所有的房屋是公房、經濟適用房或是私房。因不同房產有不同的交易手續。需要說明的是不管多好的朋友,房屋交易必須按程序辦理(親兄弟明算帳),可以避免以後發生問題,且你們的買賣行為屬於二手房交易。具體分述如下: (1)關於私有房屋的買賣程序 1、訂立買賣合同:房產買賣雙方通過接洽協商,對所交易房產的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達成共識之後,買賣雙方即要簽訂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合同。 2.接受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的審查:房產交易雙方向房產所在地房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的證件,審查產權,要到現場作必要的調查,並由估價人員對交易的房產進行估價。 3.立契過戶,繳納稅費: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產權性質和購買對象,按審批權限申報有關負責人審核批准後,經辦人將通知買賣雙方辦理立契手續。買賣雙方在契約上簽名蓋章,並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手續費和有關稅費。 4.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房屋買賣雙方經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買賣契約,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換取新的房產證。 (2)關於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房買賣程序 1、賣方即取得入市資格房屋所有權人持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共有的,還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領《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請表》和《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詢意見表》。交易管理部門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並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書面決定。 2、買賣雙方達成交易協議,並去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 (1)房屋獲得上市批准後,賣方即可通過上網、托熟人、登廣告、委托代理等方式找到買主,買賣雙方協商確定成交價格,簽訂書面合同。 (2)雙方持買賣合同和相關證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賣方須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確權證明;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共有的,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交易管理部門批准上市出售的書面決定。買方須提交本市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外省市個人還須提交有關部門批准的購房證明。 (3)交易管理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含對申報的買賣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屆時正常市場價格水平的,采用兩種以上評估方法進行的評估),並按照有關規定,計收有關稅、費、收益,完成立契過戶手續。 3、買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買方持買賣合同、立契過戶的相關材料、賣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到區縣土地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出讓手續,並按房屋買賣成交價的3%交付土地出讓金。 4、辦完上述手續後,持立契過戶、土地出讓金已繳納的證明等文件及規定的其他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區縣權屬登記部門申辦房屋所有權證。 二、二手房交易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流程大致如下: 1、購房人同售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提供相關材料,送交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進行審批; 3、管理中心根據材料預審,開具《評估通知單》; 4、到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5、評估事務所通知領取《房屋評估報告》; 6、攜帶相關材料,到管理中心領取銀行調查通知單; 7、買賣雙方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取得產權證後,借款人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簽署《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借款合同》; 8、銀行審核批准,帶相關材料到房地局領取《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9、房地局批准抵押登記,發放准予貸款的他項權利證書; 10、銀行審核了所有的證明材料後,放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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