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學生貸款償還有幾種形式? 學生償還貸款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 (2)學生畢業後,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將全部貸款一次墊還給發放貸款的部門; (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 (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 (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學生貸款應具有什麼條件?學生向學校申請學生貸款的條件是: (1)學生家庭確有經濟困難,不能支付學習期間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費用; (2)奮發向上,努力學習; (3)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道德品質良好。學生申請貸款,應由本人向學校貸款審定機構提出申請,提供本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的必要資料(一般包括本人書面申請、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街道或鄉級以上的困難證明、擔保人的擔保書及其本人的現實表現等),承諾有關還貸的責任條款,提供還貸擔保人。對於華僑學生申請貸款與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其他學生相同,按規定的申請、審批程序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