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哈爾濱市香坊區居民,在大慶副路有一處房產三屋一廚,2009年底想要出租,如何能將這個信息發布到網上。 當事人30日內必須登記備案
據悉,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7日至30日內,持《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協議、租賃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到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證》,同時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出租房屋登記,簽訂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責任狀》,承租人屬暫住人口的,要申領《暫住證》。房屋承租人不得利用所租賃的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存儲、經營易燃易爆及有毒危險品;不得從事賭博、賣淫、嫖娼、盜竊、窩贓、詐騙、制假販假等違法犯罪活動,一經發現,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立即注銷《房屋租賃證》,並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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