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土地被開發區占用,賣給了開發商,賣了340萬元,給我們農民16萬元,開發區說,剩余的錢交給了國庫,農民覺得不合理,錢給的太少,請解決,這樣給付合理嗎,應該上交國庫多少錢, 親愛的朋友,您好!請您認真聽取以下律師的意見,同時為了表達對回復者的感謝,尊重律師的勞動成果,請您在期滿前選擇一個最佳答案。為了使您的法律問題得到更快的解決,您還可以: 如果您想聘請律師,點此免費發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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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你地征地補償標准為基礎,協商土地賠償;2、計算地上產出收益和現青苗價格,確定地上物賠償額。二者相加即為賠償金。 免費法律咨詢: http://www.9ask.cn/souask/q/q3437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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