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還有兩年才到期,房東突然說把房子賣了,但是新房東願意繼續履行合同,可是我不想租了,能算房東違約嗎? 付違約金 買賣不破租賃,新房東既然願意繼續履行合同,就沒有違約,相反,是你不想租了,要是房東追究的話,違約的應該是你,這是我個人的看法,具體你還是去“問法網”找位專業律師咨詢一下吧,他們那兒的律師提供免費法律咨詢 派出所的房屋是公有房屋,房屋的產權人是當地政府,因其不是社會法人,無需要求法人資格,為此,派出所簽的合同應該視為有效。 按照合同內容,派出所不應在合同約定期間內收回房屋,但合同沒有對合同期內收回房屋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進行明確,因此,如果他一定要收回房屋,必須承擔由此給你造成的一切損失。 建議你可以將因此造成你的所有損失列出明細,並計算出具體的額度。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提前解除合同要取得簽約對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合同中未見定金條款,也沒有約定違約金,可按實際造成的裝修損失、食品保質問題等向對方索賠。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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